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贝棋牌
索引号: | 011459992/2022-0210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恩施州教办发〔2021〕23号 |
发文日期: | 2021年10月12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教育局:
根据《恩施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恩施州教发〔2020〕1号),我局制定了《恩施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试行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州教育局。
恩施州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
恩施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恩施州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恩施州教发〔2020〕1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方式单独组织考试。为加强实验教学,提高学生实验素养,改进中考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简称实验操作考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州实验操作考试由州教育局在州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州电教装备站和州教育考试院按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实验操作考试由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对象
初中九年级学生。
三、考试内容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教科书所涵盖的实验内容。主要涉及实验方案的构思与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与组装,实验过程、实验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自然规律的验证与探究,实验数据的记录与处理,实验误差的计算与分析,实验结果的呈现与实验报告的撰写等。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
与每年中考报名同步,使用中考报名信息系统安排实验操作考试,不另外组织报名。
(二)命题、考试与计分
实行全州统一命题、制卷。每个考生抽签确定题目,30分钟内完成一套实验,每套实验题满分为30分,其中物理10分,化学10分,生物学10分。评委现场评分,考试得分计入中考总分。
2021年前(含2021年)已参加过实验操作考试的休学考生,复学后需重新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得分计入中考总分;2022年后(含2022年)参加了实验操作考试的休学考生,复学后不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已参加过的实验操作考试得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考试时间
每年中考报名信息锁定后,各县市按照规定的时间同步启动,20天内结束考试。
(四)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应确保安全和方便考生,原则上在中考报名点学校设置考点。所设考点应达到二类以上实验室建设标准,并具备完成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所必需的实验器材和药品。每个考点可根据考生数设1-3个考室,每个考室设实验台(桌)12张,编号1-12号。
每轮考试前,将实验药品和器材规范摆放在实验台(桌)上供考生选用。要科学精准预测实验药品器材的消耗量,备齐备足实验药品及器材。在各考室外设置考生物品存放处。
(五)考务工作人员安排
1.以县市为单位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熟悉、身体健康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培训后组成若干个监考组(每个组应至少有物理、化学、生物学教师各1人,并确定1名主监考教师),到各个考点巡回监考。
2.每个考室安排1个监考组,监考12名考生。
3.每个考点由考点学校校长担任主考。
4.每个考点安排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教师各1名,负责准备、补充、调控考试用的实验药品、器材。
5.县市教育局对每个考点选派巡视员1名,负责巡视。
(六)考试实施程序
1.各考点的考生分组由州教育局统一编排,各县市根据需要通过中考报名信息系统打印《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附件3)、《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附件4)。考试时,必须严格按照分组名单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2.考生在候考区(或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室前,主监考组织考生依次抽取试题号,将考生抽取的题号填写在“试题套号”栏中,直到题号全部抽完。当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室外逗留、更不能与下一组考生相互接触交流。
3.考生进入考室前,监考教师将每组实验题对应实验桌编号分发到相应的实验桌上,并检查试卷中实验所需器材、药品是否与实验桌上所准备的一致,分发完毕后不得进行调换。
4.考生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监考教师检查考生是否与分组核对单上的照片相符,题号是否与实验桌编号一致,是否在试卷上填好学校、姓名、报名号。
5.监考教师将计时器定时30分钟,宣布开始操作的同时启动计时。监考教师根据考生操作过程按评分标准给考生评分,由主监考教师将考生得分填写在“成绩”栏中(缺考考生需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并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评分一律要求红色字迹填写,分数填写必须清楚规范。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在试卷指定位置签名后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将试卷整理装订并密封,同已登好考生成绩的《成绩记录单》(附件3或者附件4)一并交试卷收发员。
(七)成绩报送
各县市教育局负责本县市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的最终审核上报工作。考试结束后,由各县市考试招生机构将学生成绩数据库报州教育考试院。对于缺考和零分考生,要逐一核实,并分考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一并报送。
五、伤残等情况考试方式
因残疾,并丧失动手能力或临时手部患有骨折等无法进行动手操作疾病的考生,采取本人口述实验操作步骤,自行分析实验结果等,由监考教师代替动手操作并记录口述内容的方式进行。
上述考生需在考前提出书面申请。因残疾,并丧失动手能力的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出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因临时手部患有骨折等疾病无法进行动手操作的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和结论、详细病历、治疗原始凭证等。经家长、班主任签字,由学校审核后报县市教育局审批公示后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教育局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统筹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县市教育局要为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设备维修维护、仪器和实验材料更新补充、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研修培训、活动开展等提供经费保障。要在考前对考点逐一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点要督促整改,使其达到考试要求。学校需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实验教学实施。
(三)加强实验教学。各县市及学校要将实验教学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鼓励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方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实验探究。
(四)周密组织考试。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各考点要加强实验室内监控系统的建设,对考试过程全程摄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每年实验操作考试开考前一周,要将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州教育局备案。
(五)强化安全意识。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妥善保管实验用品,排除在实验过程中可能对师生安全有影响的一切隐患,按标准配备事故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对需要往返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要加强路途安全教育与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六)严肃考试纪律。各县市必须按统一时间和要求进行考试,不得推迟开始时间、变更考试内容。试卷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前属国家秘密,必须由专人统一保管,严防试卷及评分说明遗失和外流,不得公开试题和评分说明。各地各学校应加强对考务及监考教师管理,考试中严禁抄写、扫描、拍照、摄像,不得在考试后外泄试题与评分说明等相关内容,严禁将考试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县市教育局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及时报告州教育局。
附件:1.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2.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监考守则
3.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
4.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
5.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信息格式
附件1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
1.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候考室候考,对不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不予补考,并取消其当年实验操作考试资格。
2.考生不得携带课本及其它相关资料进入考室,按编组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实验时单人单桌,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3.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指挥,考试开始后在规定位置填写校名、姓名、报名号。独立完成实验,如遇实验器材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如提前完成需向监考教师报告,但不得离开考室。考试结束,考生立即停止实验,待监考教师公布成绩后离开考场,不得在教室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4.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成绩无效。
(1)携带课本、《实验报告》等资料进入考室,经制止不改的;
(2)请他人代考的;
(3)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偷看他人实验操作结果的;
(4)在考室内故意破坏实验用品,严重扰乱秩序的;
(5)捏造事实、诬陷、攻击监考教师或考务工作人员的。
附件2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监考守则
1.监考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监考、评分、登分等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组织纪律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每场考试完毕,监考教师应将实验台上的实验用品复位,并增补必要的实验用品。
3.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有违反《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及违纪处罚规定》行为的,按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好记载上交主考。
4.考试期间,除巡视员、主考能进入考室外,监考教师应制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5.监考教师要掌握好评分标准,客观、公正评分,不得擅自更改分数,不得指使、纵容或伙同他人舞弊。
6.监考教师在工作中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在考室内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每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或中途换人。
附件3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分组名单/成绩记录单
考点: 组号:
序号 | 报名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试题套号 | 实验成绩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监考教师签字 |
注:本表“序号”、“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其它栏目由监考教师当场填写、登分(缺考考生在成绩栏中填写“缺考”字样)。
附件4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分组核对单/成绩记录单
附件5
恩施州实验操作考试
成绩信息格式
表名:年份(2位) cj 县市代码(4位).dbf
序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宽度 | 含义 | 说明 |
1 | xm | c | 8 | 姓名 | |
2 | bmh | c | 16 | 报名号 | |
3 | cjxdm | c | 2 | 成绩项代码 | 实验操作32 |
4 | cj | n | 7,3 | 科目成绩 | 缺考考生记“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