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恩施州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 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金贝棋牌


索引号: 011459992/2023-26079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州教育局 发文字号: 恩施州教发〔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6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恩施州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属直管学校: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 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

恩施州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

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大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一体化联合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教联体)建设,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 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鄂教基〔2022〕7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以办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全州城镇发展“一核一副五组团”空间布局规划为重点,着力构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格局。坚持城乡一体、重在农村,融合发展、协同育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和谐发展、共生共荣的良好教育生态,为实施强县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作出教育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全面部署推动教联体建设,组织申报创建省级教联体试点,遴选建设州级教联体试点。2023年底前,全州3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每个县市至少建设3个示范性教联体,总结推广一批教联体建设经验模式。2024年底前,全州6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县域范围内教联体建设全面推行,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2025年底,全州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教联体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农村学校条件持续改善、质量全面提高,城镇新建学校优质成长、薄弱学校快速提升,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学生、家长、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建设任务

(一)科学规划组建教联体

教联体建设以县域内为主,实施学段以义务教育为主。各县市综合考虑乡村振兴、人口流动、城镇化发展、生育政策调整、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和提高质量的需要,主动对接强县工程总体规划,优化县域学校规划布局,科学制定教联体建设实施方案。组建教联体要充分考虑学校布局、办学水平、辐射能力、地理条件、合作意愿等因素,充分体现资源和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下沉的需要,防止出现简单化贴牌管理、规模过大导致办学质量滑坡等问题;要广泛征求成员学校教职工、家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意见,经专家咨询和论证,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重点建设紧密型教联体

教联体一般采取“1 n”形式,即以县域内1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为核心学校,与本县域内其他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或新建学校联合办学,原则上一个教联体覆盖的成员学校(分校区)数量不超过5所。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探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教联体建设形式,重点建设融合型、共建型等紧密型教联体。

1.融合型教联体。以1所核心学校牵头,与1所或若干所学校全面重组,实行以单一法人或总负责人制为主的办学形式,教联体内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无障碍调配,人事、经费、教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实行一体化管理。融合型教联体应赋予单一法人或总负责人管理权限,对教联体内部事务进行统筹管理,实现内部管理、教师发展、教学研究、考核评价、文化建设等“五个一体化”。

2.共建型教联体。以1所核心学校牵头,与1所或若干所学校采取委托管理、集团化、名校办分校、联盟校等形式办学,教联体内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有序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常态共享,办学质量实行捆绑考核。

四、建设内容

(一)党建引领,制度规范,内部治理共融共生

规范设置教联体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发挥教联体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沟通协调机制,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教联体内部治理基本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各教联体制定共同发展愿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建设行动计划,完善党领导下的民主管理、决策、执行、监督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内部管理规则,指导和规范成员学校办学行为,明晰成员学校的责、权、利;教联体成员学校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作为牵头学校另行组建新的教联体。

(二)统一管理,整体提升,教师队伍共用共管

统筹管理岗位设置。充分考虑成员学校的实际需要,合理核定教联体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统筹分配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教师统一管理。制定优秀骨干教师送教、走教等管理办法,形成与教联体发展相适应的教师补充、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先评优、培养培训、选拔任用等制度体系。实行教师交流轮岗。核心学校与其他成员学校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任职任教或跟岗挂职,教联体内教师常态化交流轮岗,紧缺学科教师实行统一管理、打通使用。促进教师成长发展。各教联体加强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统一开展新入职教师的岗前培训和跟岗实践,促进教联体内教师专业素质整体提升。

(三)立足课堂,创新教研,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全面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各教联体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改善课程实施环境,优化学科教师结构,开齐、开足、开好课程;落实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加强课程的统一管理和质量评价,对各成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水平实行统一监测。健全课堂教学教研制度。加强对“备、教、辅、改、评”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坚持以“观课、议课、磨课”等为主要内容的校本研修活动,因地制宜采用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集体备课、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筹用好教学场地资源。建立教联体内教学资源开放共用共享机制,各成员学校的校内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和仪器设备,以及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研学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等其他社会资源,应在教联体内开放共享。

(四)注重考评,善用结果,建设成效共测共评

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各县市要研制完善本地教联体评价制度,从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社会认可和示范辐射等层面开展评价;要组建县域教联体建设专家指导团队,建立常态化视导诊断制度,加强对教联体建设的研究和指导;要建立教联体建设第三方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注重教联体各成员学校师生、家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对教联体建设情况的评价反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教联体成员学校的发展情况作为对教联体总负责人或核心学校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参与教联体共建成果作为对成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教联体成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时,应当充分听取教联体总负责人或核心学校主要负责人的意见;教联体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家校社共谋共治

积极引导多方参与建设。通过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共建,广泛调动志愿者、企业家、专家学者、能工巧匠等资源优势,共同支持教联体课后服务、假期托管、研学实践、学生安全、校园文化建设、困境学生关爱援助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等家校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家校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建立教联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对教联体重要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建立对外沟通联系制度。教联体推行“开门办教育”,定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定期举行“校园开放日”活动,邀请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进校参加校园活动,展现办学治校成果;定期公开教联体重要信息,如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招生入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保证家、校、社各方对办学重要事项的知情权。

(六)加强支持,加大投入,条件保障共促共进

改善教联体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市要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农村“两类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不断提升县域学校的办学条件,推动教联体各成员学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发挥教育信息化支撑作用。加强数字校园建设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课堂教学诊断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研修,用好国家及省、州智慧教育平台,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应用。加大教联体建设经费投入。各县市要统筹相关经费,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教联体建设。争创省级、州级教联体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用足用好省级教联体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建设示范性教联体。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建设阶段(2022年12月底前)。各县市教育局组织学校深入学习鄂教基〔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域教联体建设方案。各县市分别研究确定3个教联体申报试点报州教育局,州教育局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联体试点、遴选确定州级教联体试点。

(二)分期推进阶段(2023年1月—2024年12月)。各县市按照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分类规划、分期推进本地教联体建设。到2023年底,全州3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每个县市至少建设3个示范性教联体;2024年底,全州6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2024年7月对各县市教联体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全州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教联体建设,教联体建设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对各县市教联体建设工作进行终期总结,通过专项督查、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联体建设工作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方向。加强党建、思政、意识形态工作,保证教联体内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争取各级政府落实教联体建设主导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教联体建设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各县市教育局每年至少提请县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听取1次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级教育部门要完善教联体建设和管理相关制度,制定评价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统等推进和科学指导。要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在学校建设、经费支持及教职工编制、工资待遇保障、职称评聘等方面,为教联体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督导宣传。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联体建设工作纳入督导范围,进行跟踪督导,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做好评估结果应用。州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定期组织专项督导评估。各县市要及时总结教联体建设经验,大力推广典型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引领作用,树立正确导向,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联体建设,关心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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